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维修管理办法2021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21动态浏览次数:1397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维修管理,有计划、合理地安排维修改造项目,尽可能节约经费、保证质量,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维修管理的基本任务:通过维护、保养、修复、更新等手段,保持和提高学校建筑、道路、管道、水电等各类公共设施的完好程度和使用功能。

第三条  维修范围:各类建筑、道路、管道、水电设施、教工住宅的公共部位等项目的维修、改造,以及家具、黑板、课桌椅、换锁(含门、窗、办公桌、文件柜及五金)、门窗维修及玻璃更换、卫生间疏通、门牌装挂、窗帘维修、杂物搬运等

第四条  维修价格:各工种人工工资参考96345”热线用工标准由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一年一定;工程原料价格,根据市场造价信息定价。

第五条  维修项目的报批。

)维修资金在3000元及以下的项目(如换锁、门窗维修及玻璃更换、卫生间疏通、门牌装挂、水龙头更换、灯管更换、水电线路、空调等维修),通过网上报修系统进行申报,由后勤管理处按照流程组织维修

)维修资金大于3000元以上的项目,须提交维修申报表,提出需求及初步方案,由该部门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后勤管理处,由后

管理处填报《后勤管理处重要事项审批单》后组织人员开展施工。

(三)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资料的备案管理:

1.申报单位应做好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工程量增减超过预算20%或涉及工程内容变更较大,需重新实施报批流程。

2.维修项目中凡涉及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增减的部分,须由后勤管理处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确认,并同期办理完善签证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3.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凡涉及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的项目,须提前经申报单位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和金额控制施工结算,凡需临时变更施工方案或标准,必须按以上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遇到特殊情况须应急抢修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向分管校领导请示后,后勤管理处可先实施应急抢修,抢修完成5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应急项目实行事后结算审计。

(五)项目预算审批权限(单项金额):

1.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维修项目一般实行包干制,由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自行登记备案,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2.预算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不含1万,含3万)维修项目经后勤管理处组织询价或邀请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由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报分管领导审批,签订施工合同。完工后由后勤管理处审核工程量,根据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3.预算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不含3万,含10万)维修项目经后勤管理处组织邀请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实施,由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报校领导审批,签订施工合同。完工后送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工程量,根据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4.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按学校《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小额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办法执行。

5.审核备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工程内容说明、预算、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合同(协议)、建设资金渠道等。

第六条 维修项目施工管理。

(一)加强廉政建设。后勤管理处根据项目审核和管理权限,明确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二)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既是经办人,也是项目现场监管者,负责对所监管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三)后勤管理处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各项目负责人汇报,随时对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现场勘察、审核或编制工程预算,具体负责现场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签证、结算等。

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项目的建档、存档。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各工种人工工资参考价 附件1.docx

附件2: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维修申报表 附件2.docx

附件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重要事项审批表 附件3.docx

附件4: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维修派工单 附件4.docx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Ο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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