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
一、办理对象 | 经济困难学生 |
二、办理条件 |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
三、所需材料 |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
四、现场办理简易流程 或网上办理流程 | 申请学生到二级学院学工办办理贷款意向登记,领取申请书——填写完所有材料,到二级学院学工办按手印——学生处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
五、办理时限 | 手续两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费到账半年内 |
六、办理地点 | 学生处(二)210 |
七、办理单位与联系人 | 方叶惠子 18357879467(669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