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32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三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范围

根据省级、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要求,2023年面向全校拟立项建设1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项左右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2个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各二级学院限额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教学研究项目3个、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各类项目须在汇总表中注明推荐排序(见附件1)。

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即20235月至20255月。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每人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课程思政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专业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本次立项建设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将优先推荐参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认真规范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工作,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申报。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等相应程序后正式发文立项建设。

各二级学院请于5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详见附件1-4)集中报送到学校教务处陈思莉钉钉。

联系人:沈璐,陈思莉,0578-2271975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424


 

 

附件1: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