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实训室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6-06浏览次数:1787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加强实训室管理工作的意见

 

室是实践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训练技能的重要场所,是反映学院教育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实训室工作的重点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训教学任务;培养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做出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实训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电教室、计算机室、画室、语言室、琴房、乐器房、室内体育场馆等。

二、实训室的管理体制。实行院、分院二级管理以分院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实训室工作的领导。全院实训室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指导、督查工作。各分院实训室管理工作,在主管分院院长领导下,分院办公室明确一名成员(副院长或教学秘书)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实训室管理人员(实验员)负责实训室的全面工作。

三、各分院根据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实训室所承担的任务自行制定本分院室有关规章制度:岗位设置、职责及考勤、考核;学生实验守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训室安全管理与技术劳动保护;资料管理及科技档案管理;安全制度;清洁卫生制度等。

四、实管理人员(实验员)和使用人员应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实室有关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实室正常运行。实管理人员(实验员)或使用人员在实训室使用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交给学生管理。

五、各实室应合理制定实室设备、仪器 、材料、工具等购置、维修计划,定期进行实室的物资清查(一个学期一次)、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物资报废处理和损坏赔偿制度,个人不得擅自外借或私用室设备、仪器 、材料、工具,各种物资器材应建立明细帐。

六、各实室应重视室内文化建设,实室有关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有关课程特色的图文财料应上墙,建成亮丽的实室窗口工程。

七、各实做好三防(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存放。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令,不得违反规定随便排放废渣、废气、废液,防止噪声污染。

八、实室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九、各分院(部)应定期开展实室检查、评估;加强实队伍的建设,定期对实室工作人员进行评比考核,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十、为了提高实室的利用率,发挥投资效益,学院提倡有能力的实验室对外开放。

开放实室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对象的广泛性:必须面向学生以至社会开放,这是实室开放的必要条件。

2、时间的业余性:对校内学生开放应安排在业余时间。

3、内容的提高性:开放实的内容与课内已做实内容原则上不应重复。

凡是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实室,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开放使用。实室向学生开放的管理,各实室按学院《关于加强机房、语音室等实训室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教务处

20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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