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制订组织工作计划,经校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2. 负责对各党(总)支部组织生活的检查、督促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评选和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等工作。
3. 协同宣传部搞好业余党校。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党员、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4.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纪律,认真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向党委提出培养、调配和使用意见。
5. 负责出国(境)等各类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6. 负责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做好党员的统计、党费管理工作。
7. 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工作。
8. 做好全校的机构设置,制定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计划。及时检查了解全校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具体情况,提出人事调配建议并办理有关人事调配手续。
9. 制定师资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会同教务处做好师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培训及到基层锻炼等工作。
10. 负责全校各类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教师资格认证工作。
11. 负责制定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奖金、校内岗位津贴和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搞好工资调整和晋级工作,会同财务处搞好工资基金管理等工作。
12. 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13. 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宜。
14. 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休、退休、退职等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5. 负责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作。
16. 负责制定全校计划外用工的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17. 负责人事统计报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8. 处理有关人事、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9. 负责整理、保管、移交有关文书档案材料。
20. 负责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