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 2023 年度中层干部(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退休干部)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撰写《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全体中层干部(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退休干部)对照考核的主要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突出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报告由校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2.填写《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本人意见栏签名(落款时间不填)。请用 A4 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样。《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个人工作总结作简要填写,不另附页。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