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二级学院,各处室、校属公司:
2021年是“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更是学校全面建设省“双高”校、争创全国文明校园的关键之年。今年,我校全体教职工、广大党员干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紧紧围绕“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补短板,夯基础、抓落实,强管理,提质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评优评先活动。
一、评选项目与数量
项目 | 评选对象 | 负责部门 | 评奖数量 |
先进党支部 | 各党支部 | 组织部 | 3 |
优秀党员 | 党员 | 组织部 | 10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党务人员 | 组织部 | 4 |
担当作为好干部 | 副科及以上干部 | 组织部 | 6 |
优秀班主任 | 班主任 | 学工部 |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
优秀辅导员 | 辅导员 | 学工部 | 2 |
优秀教师 | 专兼职教师 |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 10 |
优秀团队 | 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团队 | 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 | 2 |
先进工作者 | 管理服务人员 | 人事处 | 10 |
二、评选办法
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工作实绩、专业素养,并且评选工作要突出对教职工师德师风的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职工的第一标准,更好地引导教职工做好“三全育人”,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各项目评选办法由各负责部门负责解释说明,推荐表见附件1-7。
三、推荐方式:
(一)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数为所在总支党员数的5%以内,推荐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担当作为好干部”1名,机关党总支推荐“担当作为好干部”5名,推荐名单报组织部。
(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由学工部组织推荐。
(四)六个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教师”2-3名,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1名,报教务处。
(五)“优秀团队”采用自荐方式,申报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或所在部门初审,汇总后,交教务处。
(六)由部门、二级学院按工作人员6%的指标推荐“先进工作者”,推荐材料报人事处。(教学秘书由教务处组织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做好本学年评奖评优的宣传发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二)请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认真撰写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重点突出本年度特色、亮点及富有成效的工作。申报材料将作为下一步评选的主要依据。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月7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推荐表及佐证材料由负责人签名(二级学院由书记、院长双签)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相关负责部门,并将电子版发送给相关人员:
组织部、人事处:潘 龙
教务处:陈思莉
学生处:周伟花
附件:
2. 担当作为好干部推荐表
3. 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4. 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5. 优秀团队申报表
6. 优秀教师申报表
7. 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组织部 学工部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