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二级学院,各处室、校属公司: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中层干部(高级主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中层干部(高级主管)
二、考核组织
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内容,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工作在本年末进行。
三、有关要求
1. 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全体中层干部(高级主管)总结对照考核的主要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突出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和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疫情防控期间主要表现情况。总结由校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2.填写《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本人意见栏签名。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样。《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个人工作总结作简要填写,不另附页。
3.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于1月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715办公室),并将电子稿通过钉钉发到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曾林燕 2789853。
4.《2021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和《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请见附件。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