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现就选聘专职组织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人数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科级专职组织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思想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务工作;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党纪党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4.中共正式党员;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荐报名
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可根据任职条件进行个人自荐,填写《专职组织员自荐表》。
自荐对象为二级学院的,需经所在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同意;自荐对象为职能处室的,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同意。
5月25日(周二)前将自荐表交校党委组织部潘龙老师处,电子稿发至其钉钉。
2.资格审核
党委组织部汇总,并对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竞聘
4.考察
召开党委会,汇报竞聘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的组织参照干部考察工作进行。
5.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确定拟拟聘对象(票决)。
6.公示
7.聘任。正式发文,对专职组织员进行聘任。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