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6 作者: 被阅览数:2239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二级学院,各处室、校属公司:

2020年是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的关键之年,是学校高职教育20周年、办学110周年,也是狠抓整改落实、全力攻坚冲刺的重要一年。我校全体教职工、广大党员干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紧紧围绕“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补短板,夯基础、抓落实,强管理,提质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评优评先活动。

一、评选项目

项目

评选对象

负责部门

评奖数量

先进党支部

各党支部

组织部

3

优秀党员

党员

组织部

10

优秀党务工作者

党务人员

组织部

4

担当作为好干部

副科级以上干部

组织部

6

优秀班主任

班主任

学工部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优秀辅导员

辅导员

学工部

2

优秀教师

专兼职教师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10

优秀团队

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团队

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

2

先进工作者

管理服务人员

人事处

10

二、评选办法

见附件1-7。

三、推荐方式:

(一)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先进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共产党员”推荐数为所在总支党员数的 5%以内,推荐名单报组织部。

(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担当作为好干部”1名,机关党总支推荐“担当作为好干部”5名,推荐名单报组织部。

(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由学工部组织推荐 。

(四)六个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教师”2-3名,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1名,报教务处。

(五) “优秀团队”采用自荐方式,申报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或所在部门初审,汇总后,交教务处。

(六) 由部门、二级学院按工作人员6%的指标推荐“先进工作者”,推荐材料报人事处。(教学秘书由教务处组织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做好本学年评奖评优的宣传发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二)评选工作要突出对教职工师德师风的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职工的第一标准,更好地引导教职工做好“三全育人”,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三)请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认真撰写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重点突出本年度特色、亮点及富有成效的工作。申报材料将作为下一步评选的主要依据。

(四)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推荐表及佐证材料由负责人签名(二级学院由书记、院长双签)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相关负责部门,并将电子版发送给相关人员:

组织部、人事处:葛晓蓉

教务处:徐爱亲

学生处:朱吴一

 


附件:

1. 先进党支部 共产党员 党务工作者.doc

2.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办法.docx

3 .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意见.docx

4. 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doc

5 .优秀团队评选办法.doc

6.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doc

7.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doc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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