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15年1月8日 18:30 — 20:00
二、考场注意事项:
1.各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有发现证、人不相符,立即取
消考试资格。
2.如有身份证遗失等情况则凭学生证及其所在分院证明经监考老
师核查后方准考试。
3.请各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迟到十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三
十分钟后方准交卷。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各自考试序号对号入座。
4.严肃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的资料,
如已带进考场于考试前关机并交于监考老师。
5.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如有出现舞弊、
协助舞弊、代考等现象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6.因违反考场纪律而取消考试资格的同学,告知其所在的分院。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