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和“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05 作者: 被阅览数:2207

关于做好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和“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召开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丽职院党〔201310号)文件要求,将在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好对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和“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根据《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酝酿讨论和推荐。

1.组织党员进行全员推荐。实行差额选举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学院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推荐。各党支部根据党总支的要求组织本支部正式党员推荐和支部推荐。

2.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各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推荐意见和各党支部根据党员的推荐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3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并与学院党委沟通。

3.圈选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扩大会进行圈选,根据学院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广泛征求所在党支部党员和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根据《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和党支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轮的酝酿讨论和推荐

先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酝酿讨论,对照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正式党员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数为党委委员7名,纪委委员5名。党支部根据多数正式党员的意见,按上述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数进行推荐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党总支将正式党员及党支部推荐情况汇总,填写第一轮推荐汇总表。各党总支根据下属党支部及党员的推荐情况进行推荐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于66日下午下班前连同第一轮推荐汇总表一并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上交组织部材料除纸质版外,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委组织部邮箱:ls2789852@163.com

附件:

1.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选表格(附件1.党代表推荐表格与材料.doc)

2.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选表格(附件2.两委委员第一轮推荐表格.doc)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5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