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要对自己的档案去向心中有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30浏览次数:1832

毕业生要对自己的档案去向心中有数

每年毕业季,总有一些毕业生在收到《就业报到证》后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没能妥善地安置好自己的档案,给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醒毕业生们:我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于7月初寄发到毕业生本人提供的指定地址,请注意查收,并切记按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档案的材料组成及作用

1.《报到证》是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接收和户口迁移等手续。

2.请在2015年8月31日前到《报到证》上指定的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报到,不在规定时间报到,会造成档案无法落实或者无户口(即所谓的"黑户")的后果,将严重影响到毕业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档案是真正能证明个人学习经历的材料。档案里面有个人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团组织材料等。而且这些材料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转正定级才能成为干部档案或称为人事档案。一旦档案丢失未能进行转正定级,将导致干部身份丢失,进而影响工龄计算、职称评定、户口调动、养老金计数及发放等。而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出国、升学、职称评定、结婚、生育、教师资格证审核等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开具相关证明,如果档案丢失就无法办理这些手续。

二、档案的去向
   7月下旬,学院根据就业方案转递毕业生档案,档案的去向有以下四种情况:

1.在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有正式编制,即工作单位或者其主管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则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转递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

2.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且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毕业生的接收单位属于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民营机构等),毕业生档案则由学校转递到该单位所委托保管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

3.对于已经毕业但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或者落实了就业单位但没有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档案转入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4.被“普通专升本”学校录取并到校报到入学的,档案寄到本科院校。

   三、在离校后两个月内,毕业生可先登录《报到证》上指定的县级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再到人才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档案托管及户籍挂靠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