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疫情常态下学生外出审批规定

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181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疫情常态下校园正常秩序,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疫情常态下学生外出审批事项规定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返校后居住校内的学生一不得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

二、每位学生每天外出不得多于1次,每周外出不得多于3次。

三、所有外出的学生都需要填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疫情常态下学生外出审批表》。

四、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应急就医的,由校医务室审批联系二级学院副书记或值班人员,落实专人陪同

五、学生在丽水城区流动的,由班主任审核后报二级学院副书记审批;学生请假离开丽水城区的,由班主任、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批;学生请假离开丽水市的,班主任、二级学院、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六、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并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如确需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办理请假手续时,要详细说明请假理由、目的地、出行路线、出行方式和返校时间。

学生凭审批同意的外出审批表进出校门,门卫在审批表上登记进出校门的时间。

九、在外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十、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防控办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