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引导我校辅导员总结工作经验、展示工作成果,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开展2019年学生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形成的工作经验、成果等。
二、工作案例要求
1.真实性。提交的工作案例基本情况、解决过程等均来源于真实的实际工作,严禁虚构杜撰。
2.实效性。提交的工作案例应已取得显著成效,解决了学生实际问题。
3.典型性。提交的工作案例具有代表性,是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学生工作经验。能够引起人们的思考,从中吸取有益的工作和思想方法,帮助别人解除困惑,启发别人和本身进行创造性的思维,开拓新的思路。
4.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和承担的学生工作性质、任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等。
5.完整性。提交的工作案例应包括:
(1)案例标题(案例所要反映的核心理念和观点)
(2)案例简介(通过对原始材料进行筛选,对案例问题产生、解决过程中的环境、人物活动的描述,有针对性地向读者交代特定的内容。案例问题事件是案例反映主题所包含的各种问题的事件)
(3)案例分析与处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及效果)
(4)案例启示(可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有关理论对案例进行理性分析,找出案例反映出的大学生成长成才内在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的借鉴与启示)
(5)待探讨的问题(可列出案例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或由此引发的思考)和工作建议等方面。
版式统一设为 A4 纸型,案例标题三号黑体,小标题用四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宋体,间距固定值1.5倍。
三、上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开展一次学生工作优秀案例交流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不少于2个案例报学生处。[班级、姓名均用xx代替]
2.工作案例作者拥有著作权,学生工作部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工作案例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本学院纸质版交至学生处王雨菲,电子版汇总发王雨菲钉钉。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例征集,积极动员,把这次征集与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2.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征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营造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活动奖励
视案例质量奖励案例撰写者5-10个育人分。入围优秀案例交流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学 工 部 学 生 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