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辅导员中征集 2019年学生工作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5浏览次数:178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引导我辅导员总结工作经验、展示工作成果,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开展2019年学生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形成的工作经验、成果等。

二、工作案例要求

1.真实性。提交的工作案例基本情况、解决过程等均来源于真实的实际工作,严禁虚构杜撰。

2.实效性。提交的工作案例应已取得显著成效,解决了学生实际问题。

3.典型性。提交的工作案例具有代表性,是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学生工作经验。能够引起人们的思考,从中吸取有益的工作和思想方法,帮助别人解除困惑,启发别人和本身进行创造性的思维,开拓新的思路。

4.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和承担的学生工作性质、任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等。

5.完整性。提交的工作案例应包括:

(1)案例标题案例所要反映的核心理念和观点

(2)案例简介通过对原始材料进行筛选,对案例问题产生、解决过程中的环境、人物活动的描述,有针对性地向读者交代特定的内容。案例问题事件是案例反映主题所包含的各种问题的事件

(3)案例分析与处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及效果

(4)案例启示可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有关理论对案例进行理性分析,找出案例反映出的大学生成长成才内在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的借鉴与启示

(5)待探讨的问题可列出案例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或由此引发的思考和工作建议等方面。

版式统一设为 A4 纸型,案例标题三号黑体,小标题用四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宋体,间距固定值1.5倍。

三、上报要求

1.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开展一次学生工作优秀案例交流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不少于2个案例报学生处。[班级、姓名均用xx代替]

2.工作案例作者拥有著作权,学生工作部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工作案例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本学院纸质版交至学生处王雨菲,电子版汇总发王雨菲钉钉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例征集,积极动员,把这次征集与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2.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征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营造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活动奖励

视案例质量奖励案例撰写者5-10个育人分。入围优秀案例交流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二〇一二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