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 全院学生 |
二、办理条件 | 学校在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如体育课、课间操等)中因过失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校方责任险会依法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付。 |
三、所需材料 | 门诊 1、 病例 2、 发票 3、 用药明细清单 4、 学校证明盖章 5、 身份证 6、 银行卡 住院 1、 病例 2、 发票 3、 用药明细清单 4、 出院记录 5、 学校证明盖章 6、 身份证 7、 银行卡 |
四、现场办理简易流程 或网上办理流程 | 学生治疗结束后,收集相应资料,联系丽水营业部服务人员核对确认——电话顺丰快递上门收件(资料邮寄到丽水市江滨小区14幢202室 余姗姗收 电话 13375883877 邮费到付),或者学校营业部相关人员上门收件——保险公司定期上门收件或定期送件,初步审核反馈意见,无异议的直接赔付,有异议的经纪公司介入沟通处理,直至结案。 |
五、办理时限 | 手续当场办理完毕,经费到账看保险公司具体情况 |
六、办理地点 | 学生处(二)210 |
七、办理单位与联系人 | 朱吴一 18268943677(663677) |
上一篇: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下一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出险报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