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校属公司:
现就2024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工作人员(不含中层及以上干部)。
二、有关要求
1.本人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意见”由本人签名,不得更改表样,内容力求简洁,请勿另附页。
2.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考核
(1)人事处组织考评,其中党总支测评由机关党总支负责,人事处负责汇总考评结果。
(2)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部门负责人签署评鉴意见,不填写考核等次。
3.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考核
(1)各二级学院的专任教师、行政人员由二级学院自行按学校要求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按规定比例确定考核等级,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2)二级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评鉴意见,并填写对应考核等次(A、B、C、D、不定等次)。
4.各部门(二级学院)汇总年度考核材料于2025年1月10日(周五)前交至人事处行政楼613室雷善文老师处(联系电话:0578-2789853)。
5.《2024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模板)》请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pdf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4年版).docx
附件3:2024年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报告(模板) .xlsx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