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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钟李芬要求参加2024年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9作者:人事处管理员被阅览数:151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丽水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丽人社〔2021〕40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通知》(丽职院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关于钟李芬要求参加2024年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公示(详见附件),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30日起至6月5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受理部门及电话: 纪检室(2292191)、人事处(2789790)。  

5.联系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357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323000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29日

  

 附件:钟李芬.pdf 钟李芬总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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