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0月9日《2023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二)》,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其 他 |
大数据与会计专任教师(男) | 周围 | 20231103002 | 男 | 1998.07 | 会计 | 研究生/硕士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营运专任教师 | 陈乔乔 | 20231104001 | 女 | 1989.07 | 旅游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
辅导员2 | 郑淅予 | 20231106030 | 女 | 1999.07 | 传播学 | 研究生/硕士 | |
辅导员3 | 杨志丽 | 20231107004 | 女 | 1995.05 | 外国语言文学 | 研究生/硕士 |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2日到1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人事处或纪委、纪检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8-2789790(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578-2292191(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室)
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室
邮政编码:323000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