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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作者:人事处管理员被阅览数:619次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校属公司:

现就202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工作人员(不含中层及以上干部、退二线中层干部)。

二、有关要求

1.本人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意见”由本人签名,不得更改表样,内容力求简洁,请勿另附页。

2.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考核

(1)人事处组织考评,其中党总支测评由机关党总支负责,人事处负责汇总考评结果。

(2)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部门负责人签署评鉴意见,不填写考核等次。

3.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考核

(1)各二级学院的专任教师、行政人员由二级学院自行按学校要求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按规定比例确定考核等级,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2)二级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评鉴意见,并填写对应考核等次(A、B、C、D、不定等次)。

4.各部门(二级学院)汇总年度考核材料于2024年1月12日(周五)前交至人事处行政楼613室郭珍颖老师处(联系电话:0578-2789853)。

5.《202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模板)》请见附件。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4日


附件1:202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docx

附件2: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3:2023年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报告(模板)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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