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2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3057次
各有关人才: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138人才工程实施办公室《关于开展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8~2019年度跟踪考核及培养期满人员综合考核评估的通知》(丽人社〔2020〕58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2018~2019 年度跟踪考核及培养期满人员综合考核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跟踪考核对象(8人):吴地花(2017 市一)、李伟红(2017 市二)、谭啸(2019 市一)、周慧(2019 市二)、胡牮(2019 市二)、董瑞霞(2019市二)、潘芳伟(2019 市二)、李汉美(2017 市二)。
2. 综合考核评估对象(6人):张奇(2014 市一)、汤书福(2014 市一)、江金霞(2014 市二)、叶伟媛(2015 市二)、朱凌宏(2015 市二)、余红平(2015 市二)。
二、考核内容
参加跟踪考核人员的考核内容:在 2018~2019 年度内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培养人员完成科研项目(课题)、技改创新、发明专利、著作(论文)作品、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业绩情况。
参加综合考核评估人员的考核内容:为5年培养期间的表现及业绩情况。
培养人员在 2020 年1-4月期间的工作业绩情况(重点是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列入本次补充考核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考核人员按以下要求向所在单位报送材料:
1.跟踪考核人员填写《丽水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8~2019年度跟踪考核登记表》1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并附佐证材料1册(根据登记表各项目顺序,单独装订成册)。
2.2014 年、2015 年入选省 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及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填写《丽水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1 份(附件 3,A4 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并附佐证材料1册(根据登记表各项目顺序,单独装订成册)。
(二)所有考核对象填写《丽水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跟踪考核及综合考评汇总表》(附件4,报送电子版);2014年、2015 年和 2018、2019年入选培养人员需填写《丽水市 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专项奖励发放清单》(附件 5,同时报送电子版)。
相关材料于2020年6月8日下午下班前务必报校组织部(人事处)行政楼716室。逾期将不列入跟踪考核和综合考核,视自动退出相应人才层次培养。
联系人:徐金刚 联系方式:2789852, 15215781982
附件:
1. 关于开展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8~2019年度跟踪考核及培养期满人员综合考核评估的通知(丽人社〔2020〕58号)
组织部(人事处)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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