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9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3546次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校属公司:
现就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评聘计划
根据我校岗位总数及目前岗聘情况,结合岗位评聘规划,2019年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评聘正高3名、副高10名、中级10名。
2019年,我校根据二级学院及行政管理部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及专业建设情况,对各二级学院和行政管理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进行了指标核定。
具体见下表:
部门、二级学院 |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指标 | 部门、二级学院 |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指标 |
林业科技学院 | 3 | 会计学院 | 3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旅游与贸易学院 | 4 |
行政管理服务部门 | 3 |
二、评聘办法及条件
参照《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丽职院发〔2018〕22号),详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申报人员到各考核推荐组报名。各考核推荐组进行资格审查后于9月18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交到人事处(行政楼718室)。
2.评聘费用
人事处按照申报人员实际支出情况,经本人核对后统一由计财处收取。
3.论文检测、送审
9月20日前,申报人提交论文电子稿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交3篇论文(著作)等代表性成果送5名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交2篇论文(论著)等代表性成果送5名专家鉴定。
4.工作业绩审核
10月15日前,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工作业绩审核表》,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各职能部门审核。
5.考核推荐组推荐
10月31日前完成评议推荐工作,将考核推荐组人员名单、《考核推荐组推荐表》报人事处(纸质、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要签名盖章)。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考核推荐工作;人事处牵头负责除二级学院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
6.申报评审材料
11月5日前,申报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按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送人事处。
7.评前公示
人事处对全部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复审、整理,并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进入评审程序。
四、其他事项
1. 有关附件可从学校人事处“职称评审”栏下载。有关政策文件可在人事处网页查询,人事处负责政策咨询和解释工作。
人事处咨询电话:0578-2789853,联系人:徐惠琴,电子材料发至:lszjyrsc@163.com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教职工对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和违规行为的举报。举报受理电话:0578-2296456。
附件:
1. 丽职院发〔2018〕22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doc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9日
版权所有: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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