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院属公司: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丽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见链接)。现学校开展推荐申报工作,请意向申报的老师、团队于2017年3月20日前按通知要求,将所需材料,所在学院同意推荐证明报组织人事处716,电子稿发邮箱20188650@qq.com。逾期将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
1.丽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丽水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菅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统一使用 A 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丽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及相关附件下载请点击链接:http://rsj.lishui.gov.cn/zwxx/bjwj/201703/t20170308_2017581.htm
组织部、人事处
2017年3月8日
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