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院属公司: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三届“绿谷新秀”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链接)。现学校开展组织推荐工作,请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7年1月12日前将《丽水市“绿谷新秀”推荐表》(一式5份,包括电子文档和附件材料1套)、《推荐人选名册》(电子文档),分院同意推荐证明报组织人事处716,电子稿发邮箱20188650@qq.com。逾期将不受理。
《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三届“绿谷新秀”选拔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下载请点击链接:http://lskp.lishui.gov.cn/zhxx/ggtz/201612/t20161221_19571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