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材料:
1.《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登记表》(由原单位填写,并写明填表人和联系方式,一式三份;“原工作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批准单位意见”(人事部门)分别签字并盖章。
2.“商调函”(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提供)。
3.其它需提供材料
①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③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④《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考核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用人部门、人事处各存一份,并提交电子稿。)
⑤ 《丽水市事业单位聘用考察征求意见表》(历届毕业生填写,一式一份。“610办”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公安”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部门”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⑥体检表(参检必须在丽水市区医院,具体哪家医院另定。表格到医院参检时领取。)
⑦一寸、二寸红底彩色照片各四张(背面写上部门、姓名等相关信息。)
⑧工资介绍信。
流程说明:
1.第1至2项和第3项其它需提供材料中①至⑤项的材料由分院收齐后交到人事处,再通知进行第⑥项的体检,⑦至⑧项材料可在来校报到时提供;
2.人事处审核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审批;
3.办理进编手续;
4.缴纳社会保险。
受理时间: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调动入编时间安排。
备注:
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由各用人单位审核,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写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博士同时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职称需逐级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表格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页可下载;凡材料不齐全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进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