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才: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4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院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1. 2010年后入选省新世纪I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2.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二、申报材料
1.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一式2份,需A4纸打印,可登陆淅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一办事大厅一表格下载一其他类下载表格)。
2. 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其他事项具体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务必于于 3月 2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行政楼716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ls2789852@163.com 。
附件:
1.上级文件通知2014年省151人才出国进修.zip
2. 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doc
组织部、人事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