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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9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2339次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丽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3〕0216 号)文件,现就开展我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首次评议申报推荐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 9 月 20日。

二、申请对象

现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2006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且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首次评议可申报推荐。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拟聘人选,应具备《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丽人劳社 〔2011〕33号)规定的条件 。

四、推荐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报送下列材料:

1.《 丽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表 》一式3 份(表式见附件1),申报者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周年计算,截至时间为2013年9月。表中荣誉证书、文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需加盖单位审核章,须与申请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1 份);

2.《 丽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 》1 份(表式见附件2);

3.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rsc@lszjy.com 。

 

附件:丽水市专技三级岗位首次申报文件.rar 

 

 

 

                                人事处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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