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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0年高级职称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7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1688次

 

各有关教师:

根据教育厅通知,现可办理2010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有关人员在4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人事处邮箱:rsc@lszjy.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办证资料”。

1.《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情况信息表》电子稿及纸质稿一份(在相应位置贴好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doc

表内栏目说明:

(1)所属系列选项: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科学研究/……

(2)2010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相关信息:

取得方式:评审

取得时间:2010-12-09

评审组织: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含科研、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公布文号:由人事处统一填写

2.照片电子稿。要求:

(1)每张证书照片应为拍摄的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数码相机采集默认为JPG图片,扫描仪用photoshop软件采集,设置成JPG图片格式,对于其它格式图片,请先用图象软件(如Acdsee,photoshop)转换成JPG图片,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的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否则证书的照片无法正确显示。

(2)证书照片扫描时,扫描仪设置分辨率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

 

                                人事处

                              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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