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18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1933次
各分院、各位教师:
接教育厅《关于推荐2008-2009年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教师的通知》,我省申请材料须在3月12日送交教育厅汇总,请有关申请人按文件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于3月11日前将申请表及附报材料交人事处。
附: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2008-2009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教师的通知》
http://www.hanban.org/cn_hanban/content.php?id=3099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