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校内自主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6-05-20浏览次数:10

附件1.校级课题结题材料.rar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材料.rar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材料.rar

附件4.浙江民族地区共同现代化研究院结题材料.rar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半年校内自主结题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校级课题含思政专项、校园建设专项、党建专项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课题(含思政专项)

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

4.浙江民族地区共同现代化研究院专项课题

二、结题要求

1.结题发表需要已被国内主流数据库检索,优先鼓励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收录(龙源不认),不接收期刊社电子清样。

2.论文发表需在期刊上明确标注相应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否则不具备结题资格。

3.若文章作为该课题的结题成果,课题需放置在第一顺位;如该课题没有在第一顺位,请填写成果使用范围承诺书,承诺该成果不再作为其他课题结题成果使用。

4.所有项目结题均需要提供不少于3500字的结题报告,内容不可与申报书重复率过高。

5.请严格按照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内容进行撰写,保证每个部分内容详实。

三、结题材料

(一)校级课题结题

 1.按照相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见网页顶部附件1,将所有材料按照要求的顺序摆放打印。请注意,所有纸质稿请勿装订,仅用回形针固定即可,先送行政楼807初审。初审结束、待全部修改好后,校级课题的结题表,再拿去经二级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以免多次修改造成反复盖章。

2.通过科研处初审的结题者,请将初审过的材料依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大PDF文件,并以“姓名+校级课题+课题名称”形式命名,发送游玲霞老师钉钉

 (省教育厅一般课题结题

  1.按照相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见网页顶部附件2将所有材料按照要求的目录顺序摆放并打印,所有纸质稿请勿装订,打印后用回形针固定即可,先送行政楼807初审。初审结束、待全部修改好后,校级课题的结题表,再拿去经二级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以免多次修改造成反复盖章。

2.通过科研处初审的结题者,请将初审过的材料依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大PDF文件,并以“姓名+省教育厅课题+课题名称”形式命名,发送游玲霞老师钉钉。

(三)省高等学会课题结题

 1.按照相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见网页顶部附件3将所有材料按照要求的目录顺序摆放并打印。所有纸质稿请勿装订,打印后用回形针固定即可,送行政楼807初审

  2.通过科研处初审的结题者,请将初审过的材料依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大PDF文件,并以“姓名+省高等学会课题+课题名称”形式命名,发送游玲霞老师钉钉。

   (四)浙江民族地区共同现代化研究院专项课题结题20

  1. 按照相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见网页顶部附件4将所有材料按照要求的目录顺序摆放并打印。所有纸质稿请勿装订,打印后用回形针固定即可,送行政楼807初审

  2.通过科研处初审的结题者,请将初审过的材料依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大PDF文件,并以“姓名+浙江民族地区共同现代化研究院课题+课题名称”形式命名,发送游玲霞老师钉钉。

 (时间安排

1.校内自主结题提交材料提交初稿时间:

20265205月30日

2.请做好个人时间安排,所有结题材料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初审、修改及最后定稿,逾期恕不受理。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2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