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及思政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7-17浏览次数:851

附件1.2025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2025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汇总表.doc课题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和思政专项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数量

  一般科研项目:我校限项10项

 高校思政专项:我校限项1项

二、申报对象

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学校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职工,并且申报内容不能与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课程改革相关。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主要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2.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学校主要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立项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要求,以及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注重加强基础研究。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3.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9月18日(周四)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受理),需要上交的材料有:

 1.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

 2.纸质《汇总表》(以“学院/部门+项目汇总表”命名);

 3.Word电子版申报书(请以“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4.Word电子版汇总表(汇总顺序请和申报书顺序一致);

 5.一般科研项目和思政专项的申报书请分开两类,汇总表也分为两张表。

 6.课题申报承诺书(纸质手签)请交给二级学院科研秘书。

(二)科研处统一组织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将进行公示。同时,主持人需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填写上传《申请书》,网址为www.ky.zjedu.gov.cn。

五、结题和清理

(一)项目结题需严格遵循申报书的预期成果,不得擅自降低或减少预期成果,且结题成果必须公开标注“2025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思政专项,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不予参加校内自主结题验收。在成果发表中,该项目须挂在课题的第一顺位,且该成果仅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不再为其他课题所用。

(二)2021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抓紧项目推进,对于超过5年仍未完成的,将于2026年6月30日进行集中清理。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