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2024年度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通知转发如下,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2个,请各个二级学院(部门)按照推荐排序上交申报汇总名单至科研处,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联系人:叶翔,电话:13625883122(583122)。

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优秀科技人员加强学术建设,根据《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22〕27号)和《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丽科〔2017〕30号)规定,决定启动2024年度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现代农业。重点围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主要支持中药材、茶叶、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丰产增效、土壤修复与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动植物病虫害防控、智慧农业、食品营养与安全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2.工业领域。重点支持科技赋能产业试点的阀门、美妆、汽车空调(车辆热管理)、中医药、智能装备、金属制品、不锈钢、竹木家居、精密制造、滚动功能部件,涉水、涉海产业和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共性和关键技术需求,实施新材料、新方法、新机理研究。

3.医疗健康。主要支持重大疾病防诊治与临床验证、中医防治与中西医协作机制、生殖遗传与康复护理、疑难未诊断疾病与免疫机制、畲族医药传承和创新研究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支持重点学科建设。

4.生态环境。主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补偿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绿色开发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5.公共安全。主要支持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重大复合灾害事故防治、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高发和新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二、申报对象

在市本级(不含开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其中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

2.无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

3.近3年内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或与长三角区域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的项目。

三、组织方式

1.此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竞争择优方式,根据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分10万元、5万元、3万元三个类别进行资助。申报项目按经费资助类别进行评审,不予以调档;项目实施周期一般项目不超过3年。

2.网络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i.kjj.lishui.gov.cn)进行申报,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附件。本次网上申报从2024年4月3日开始,截止时间4月30日18时。

3.审核推荐。各依托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表中未列单位推荐数不超过3项),推荐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市科技局,截止时间5月10日。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向重点学科倾斜,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同时护理学科不再单独分配名额,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推荐,护理学科总立项可不少于7项。

2.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余单位需在项目申报经费预算表中明确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补助经费的50%。

3.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需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4.遵守科研伦理。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5.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上春,联系电话:0578-205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