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实训课教师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16-10-05浏览次数:1760

1.实训课教师应于实训前联系办公室,取得实训室开门权限。熟悉实训室的软硬件情况和操作流程,

 做好实训课前的准备工作。

2.在实训期间,实训课教师提前15分钟开门,提前到机房做好每天实训内容的准备工作,并要求学生对

 号入座。

3.实训课教师每次亲自开、锁门,不得将钥匙交由学生管理。

4.每天实训结束后,实训课教师做好设备的复查,离开时应切断所有电源,关锁门窗,以保安全。

5.实习(实训)当中如遇到异常情况,实训课教师应及时疏散学生,保证学生安全。

6.维护好课堂纪律,及时制止学生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事,禁止学生乱动机房设备,要求学生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

7.实训期间,做好实训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禁止学生将食物带入机房。

8.上课间不得中途擅自远离实训室,实训课教师应耐心指导、积极巡回,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9.下课前,实训课教师应督促学生及时存盘、还原设备、清理桌面、摆放好座椅,按时下课。

10.实训结束时,实训课教师及时检查设备、仪表等清点工作及器材消耗情况,如有发现异常,请及时向

  兼职实验员或分院办公室汇报。

  11.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便于管理和自查。

  12.严格执行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管理办法》、《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实训室管理工作的

     意见》、《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实训室安全工作的要求》等文件规定,做好实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