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980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1 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 2023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方便我院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在我院设立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现将2023年上半年我院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2023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下面四条须全部符合):

1. 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甲及以上);

2.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

3. 体检报告单;

4. 毕业预审合格。

二、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参加莲都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于5 月 17 日下午到丽水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无需空腹),体检报告自行前往丽水市中医院体检中心领取,现场确认时提交

三、申请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第二步:现场确认,上交所有申请材料;

第三步: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

四、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5 月 16 日,逾期将不能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时,请区分“全国统考”及“非全国统考”(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报名入口。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手机 填写全号,座机加区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 身份证号、密码及网络生成的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修改使用, 遗忘了则不能登录。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4:30-17:00。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里携带通知中规定的各种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519教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徐敏老师    联系电话:15925728110/585333。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携带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打印,在承诺书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预审合格证明:到分院办公室找负责毕业审核的老师办理,需签字盖章。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学生自己上网打印);

6)网报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二寸照片2张。照片要求: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不大于200K);1张在现场确认时上交,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和申报学科,以备制作资格证书时使用;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