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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塔头新村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有关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4-06-14 被阅览数:2081

城北塔头新村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有关情况汇报

一、工程概况

城北塔头新村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拆迁安置小区,位于大洋路西侧,中山街东侧,山水嘉苑南侧支路南侧,天宁路北侧。该配套工程是塔头村民统一安置城北新村的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根据原要求,该配套工程由我院出资,丽水市土地局统一组织实施,由于村民意见不一,以致施工未能如期开展,后因时间长、价格变化等因素,土地储备中心与原中标单位协商未成而搁置。

二、项目前期情况介绍

现在丽水市土地局要求我院自行组织招标并组织完成。我院原基建处于去年8月份委托浙江万基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设计图纸(修改稿),并编制了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约110万元。

三、工程目前进展情况

因配合丽水市创卫要求,城北塔头新村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已于31日由我院完成招投标,投标中标价为104.69万元,中标价施工范围仅限原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未包括水、电项目及增加部分的内容。施工单位是浙江泱泱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浙江处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由324开始土方开挖施工。

四、存在的问题

施工时,村民提出强烈意见,多次阻止施工进展,认为施工标准和范围不能达到村民居住、生活的配套要求,一致要求完善配套标准、增加相关设施内容。具体存在以下三个方面:

1.原设计图纸是利用住户临时化粪池作为排污系统,整个区块没有设置化粪池。

2.原设计图纸局部零星道路的硬化没有包括在施工范围内。主要涉及到两幢房子山墙之间的道路以及每户自家门前的道路。

3. 原设计图纸没有设置道路照明设施。

五、情况调查与处理建议

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比较复杂。一是建设局图纸没依据不审批,建设单位能实施就行,二是建设没标准,做哪些子项目没有统一的规定,大多按住户的需求,三是迁建户人多意见不一,最近到学校来反映就达4-5次。按照市拆迁相关规定,在没有完成迁建户室外“三通”及配套工程的,还需要每年支付房租。经计算我院每年需要支付村民房租费约64万元。

为了尽快实施工程,根据原图纸设计的范围和标准以及村民提出的建议,基建处多次与村民代表进行了协调,并根据图纸实地查看,参照了前地块土地局实施同类性质安置区块内完成的室外附属工程配套标准,我们认为原先设计图纸内容不够完善,且设计时的标高也相差较大,不能符合村民实际要求。为了使工程能顺利开展,基建处又重新组织测量地面标高、调查每户的排污管位置和容量,本着标准不低于土地局实施的同类工程为原则将工程实施增加调整如下:

1.拆除原来各住户自建的临时化粪池,按土地局原先完成的标准设置化粪池和雨污水管道。根据现状房屋的布局(14幢)、居住户数(44户)和人口以及房屋周围雨污水接出口的现状,需要设置化粪池10座(分别是31个、45个、54个);相应增加宅前屋后雨水管684米和宅前屋后污水管488米;相应增加小型方形检查井120个。

2.为了减少村民矛盾,安置区内局部未硬化的零星道路同步硬化,面积总计大约450平方米。

3.按照原先地块设置标准增设道路照明设施。路灯参照以前地块设置标准大约需安装17盏。

具体增加的工程量见下表

序号

工程项目

具体项目内容

数量

估算费用(万元)

备注

1

增加化粪池及雨污管

1、宅前屋后雨水管

684m

66

 

2、宅前屋后污水管

488m

3小型方形检查井

120

4、化粪池

10

 

2

增加零星道路

1、两幢房子山墙之间的道路

180m2

 

4.5

 

2、西南角不属于我们学校拆迁安置户有2幢房子山墙之间的道路

70m2

 

3、每幢房子前大约有1.5m宽的用户自理道路

200m2

 

3

增加道路照明

1、路灯

17

15

 

2、电缆线路

/

 

3、土建

/

 

合计

85.5

 

上述是增加部分预算,决算按实际工作量,参照原招标文件和当期信息价结算。

以上事项是否妥当,请向学院领导核批。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处

                                   2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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