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后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发布者:后勤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12动态浏览次数:27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后勤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后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善相关工作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后勤实际,决定成立后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孙瑾 

副组长:吴正洋、李燕飞  

  员:杨铭、钟建伟、李蔚蔚、项万鑫、徐慧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后勤管理处,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后勤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三)加强对后勤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五)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抓好落实。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后勤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三)强化督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后勤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并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