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学校党委副书记刘建荣,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刘铭专程赴省教育厅,代表学校接受了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浙江省“文明校园”牌匾和证书。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新一轮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我校被授予第一届“浙江省文明校园”称号。并于2021年被确定为“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单位”。
刘建荣向省教育厅有关领导汇报了学校下一步争创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心与举措。下一步,我校将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好、教师队伍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的创建总要求,继续努力,向着全国文明校园的目标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