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我校师生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5月26日下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在我校公开巡回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为师生们送上一堂生动难忘的法治课。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辅导员、学生代表共计400余名师生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某明知他人为了转移犯罪所得而向其收购银行账户信息,仍将自己名下的六张银行卡信息提供给他人,并按照他人要求将转入卡内的款项通过微信转账转到指定账户,朱某转账的款项中,已查明系电信网络诈骗所得的有11万余元。造成多名网络诈骗被害人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安全。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井然有序。参与旁听的师生们全神贯注、认真观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人朱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并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被告人朱某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结束后,区检察院检察官播放电诈宣传短片并给在场师生上了一堂《预防帮信类电信网络犯罪微课堂》,她从罪名介绍、案例分析、如何自我保护三个方面,通过真实案例,以案普法,来帮助同学们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希望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同学们感受法律的严肃,使大家在参与的过程中学法、懂法、守法。 当前我校正在学生中大力开展防诈反诈宣传教育工作,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学习了法律知识,提升了自我保护能力;让大家切身感受到法庭的神圣、律法的威严。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将好好学习,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相关报道请看以下链接: https://wap2.wxls.pro/#/pages/shows/newsDetails/newsDetails?id=485526&time=1622125877139 https://wap2.wxls.pro/#/pages/shows/newsDetails/newsDetails?id=485514&time=1622125755667 https://wap2.wxls.pro/#/pages/shows/newsDetails/newsDetails?id=485630&time=1622421689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