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我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大会暨深化常态长效创建工作推进会。会上宣读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的文件,我校荣获全市创建文明城市集体嘉奖;陈茂铨、吴正洋获全市创建文明城市个人三等功;夏龙杰、蔡佩珍获全市创建文明城市个人嘉奖。 自全市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我校全体师生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对照创建测评标准,狠抓各项创建任务落实,以“首战当决战”的决心和意志,全力配合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多层面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