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之七: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天宁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30浏览次数:267

    


 检查汇报会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学习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林天宁讲话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官金讲话


学院党委书记、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陈国锋教授作情况汇报


院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

汪建云教授讲话

 

   3月17日上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林天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官金等一行3人来我院检查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学院党委书记、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国锋教授,院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汪建云教授,副院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刘克勤和学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了参加会议。

    会上,陈国锋书记向检查组汇报了我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进展情况。并就我院开展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实践载体确定、实施方案制订、动员培训开展、以及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在认真听取了我院的情况汇报后,林天宁部长对我院学习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第二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在开展活动中学院领导重视、计划周密;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定位准确、目标明确。活动前期准备充分,融理论学习于实践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他指出,在活动中要努力实现“领导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并以此来检验工作的实效。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提高学院科学判断形势、有效应对挑战,促进学院深化改革、推动学院升格升级、提高办学层次和培养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人才的一个重要机遇。并对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在学习调研阶段,重点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形成合力;在分析检查阶段,关键要找准问题,理清思路,加快发展;在整改落实阶段,核心要做好“四个明确”(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一个承诺”(采取适当方式,向广大群众承诺)。并强调在开展活动中要结合学院实际注意分类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官金对我院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意见和建议:一、要有效利用高校资源探索新的党员学习方式;二、要做好分层、分类、分别指导;三、要运用身边的典型开展活动;四、努力解决一些事关学院发展、教职工切身利益、学生就业、服务地方发展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