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简报第13期发布的消息,我院团委被确定为第八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
附: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简报(http://www.gqt.org.cn/bulletin/zzb_jcjs/200801/t20080103_56764.htm)
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简报
第 13 期
共青团全国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13日
|
按:《关于申报确定第八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和第五批“全国团建先进县(市)创建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团组织层层把关,严格筛选,推荐了一批组织健全、基础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团委和团县(市)委。现将确定的第八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和第五批“全国团建先进县(市)创建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各地要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按照“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加大力度,形成声势,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进一步活跃。
第八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创建单位”名单(一)
浙江:
杭州汽轮机集团团委
杭州师范大学团委
杭州市公安局团委
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团委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团委
瑞安市塘下镇团委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团委
湖州中学团委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团委
嘉兴电力局团委
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团委
嵊泗县嵊山镇团委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团委
玉环县楚门镇团委
天台县平桥镇团委
丽水市电业局团委
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浙江金温铁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团委
中国计量学院团委
浙江科技学院团委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团委
浙江省公安厅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