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劳动标兵”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21-08-30浏览次数:247

1.到学生事务中心学生综合事务窗口领取《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劳动标兵”申请表》并登记。

2.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表》中指定的服务项目,并根据要求邀请相关人员客观、公正评价劳动成果。

3.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后,将《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学生事务中心。

4.继续保持良好的劳动习惯,持续保持劳动成果不得少于30日,随时做好检查准备。

5.各项综合评价均为A等,当学期志愿服务时长20h以上,在通过保质期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到学生事务中心综合事务窗口领取“劳动标兵”荣誉证书。

6.获得“劳动标兵”荣誉称号的,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根据平时表现,给予《劳动教育》课程优或良成绩评定。

7.获得两次“劳动标兵”荣誉称号的,可增领“劳动实践项目专员”证书。

8.一旦作弊,学生按《学生手册》相关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