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文明办检查重点检查<br>

发布时间:2013-03-08浏览次数:1915

院文明办检查重点检查
1在教学区内禁止带任何零食,早餐,饮料(除矿泉水和茶),水果。
2禁止在吸烟区外吸烟。
3禁止在教学区穿背心,拖鞋。
4禁止在寝室楼内吸烟。
5禁止在校园内张贴发放传单(包括寝室楼),除学校批准盖章过的传单。
备注:如有抓到违反规定的同学,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分处理。
          吸烟区:11、12幢之间的小道;6号楼南北楼之间花坛,6号楼5楼天台,6号楼小树林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