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阅览室规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14浏览次数:340

一、 本室对本院教师开放,进室时请在入口处刷卡(或手机二维码)登到。
二、 本室陈列有各类工具书、各种专业期刊及其它教学参考资料,以上资料仅供阅览室内阅览,不得擅自携带出阅览室外。
三、 本室期刊资料及工具书实行开架阅览。
四、 陈列于采编室内的各类图书资料,读者根据自身权限可借阅相应图书及期刊。
五、 教师因教学、科研急需,可借阅专业期刊3本,但当月期刊不出借,借期2周。
六、 外借期刊逾期不还,按图书逾期办法收取逾期费,每天每册0.10元。
七、 爱护书刊,勿遗失损坏书刊,违者按《书刊赔偿办法》执行。
八、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喧哗、谈笑和高声朗读,严禁吸烟、吐痰、吃零食及抛弃废纸。
九、 进入阅览室后,请把手机调到振动或静音,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室外使用,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学习。
十、 学生撰写论文、需复印书刊、资料时,需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可以出借,但必须在24小时内归还。逾期不还每天每册收逾期费2元。
十一、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