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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6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2474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推荐高校国内访问学者1-2名;

访问工程师不作限额。

二、有关要求

1.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发展需要,做好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选推荐工作。有关选派条件、推荐类别、资助标准、推荐范围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2号)。文件已挂在学校人事处网站。

2. 结业考核:各二级学院要协助学校人事处做好2016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要进行结业考核工作,于6月10日前将《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1)交于学校人事处。

3. 时间要求:

5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报《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至学校人事处。

6月10日前:报送《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至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郭珍颖,邮箱:lszjyrsc@163.com,

有关文件与相关附件请到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附件:

1.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doc

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4.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doc

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2号)


       人事处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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