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1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我校可报4项,交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评选上报。
二、申报资格限制
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8年3月15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申请书》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同意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并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3月18日。
纸质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7份。其中5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采用1夹9(1份《申请书》中页夹4份《申请书》在上和5份《活页》在下)的方式叠放,1份《申请书》中页夹2份《活页》单独打包。(2)《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申报公告中或本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
四、时间要求
请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3月5日之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807办公室,同时将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项春媛老师钉钉。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项春媛;联系电话:15990889935。
附件1: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活页、代码表、课题指南.zip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