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24年度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建筑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52

附件1 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二级学院课题汇总表.docx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社科联系统学术理论研究水平,充分发挥市哲学社会科学系列课题在促进社会发展、推动学术成果转化、培养学术人才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市社科联决定启动2024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激励推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进一步提升研究水平,打造精品成果,推进社科强市建设,为奋力开辟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重点

申报者可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学术积累,自行选题申报。亦可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研究: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

3. 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奋力开辟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境界研究(或“八八战略”在丽水的生动实践研究);

4. 全力推进全国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创建研究;

5. 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研究;

6. 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

7.实施“文兴丽水挺进共富”工程,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丽水建设研究;

8. 社科赋能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研究;

9.“红绿金”融合协调发展研究;

10. 丽水瓯江山水诗路文化研究。

三、申报要求

1. 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办系列课题及省社科联研究和科普课题并获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再申报本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未获立项者,不受此限,但需重新填表申报。

2. 以往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办系列课题、省社科联研究和科普课题及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再申报本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

3.申报者请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申报书一式6份,电子申报书1份;二级学院汇总后,请提交课题纸质汇总表1份和对应电子表1份。

四、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7日(逾期不收)。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