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09浏览次数:217

1.学生正常教学时间外使用实训室需经过申请、批准程序。填写实训申请书(包括实训名称、实训目的、使用时间等),并由实训指导教师签字,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实训室。

2.使用实训室前,指导老师应组织学生学习实训室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参与者缺乏基本实训知识,由工作人员负责短期培训,仍无效果或者态度不良者禁止进入实训室实训。

3. 进入实训室要爱护实训室公物。自觉遵守实训室各项制度,注意实训室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训。

4.实训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训,保持现场,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实训室负责人报告,待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训。

5.实训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实训室内电源和水源。要把实训用的工具、器材等整理放好,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6.实训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养成文明作风。

7.实训结束后应将实训用器材整理归位、摆放整齐,打扫实训场地的清洁卫生,关水关电,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8.凡使用实训室的人员,须遵守本规则,不听劝阻者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进行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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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