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守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07浏览次数:1478

1.学生在实习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和步骤和注意事项,外出及野外实习的应填写安全守则承诺书。

2.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或无故中途离岗。

3.实习开始时必须遵照指导教师要求,检查议器设备是否完好,工具是否齐全,材料器件是否符合要求,实习方案是否明确,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开始操作。

4.实习时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生产规程,劳动纪律等,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

5.要谦虚有礼、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搞好学群关系,维护学院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搞好实习场所卫生。

6.实习时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不干私活。爱护公物,损坏物品要赔偿。

7.实习期间要好学勤记,多看多问,刻苦钻研,积极积累实习资料为撰写实习论文(成果)提供真实、完善的材料。

8.实习结束,应及时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和水源,并清洗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放回原处,关好门窗、电灯等方能离开实习场所。

9.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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