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6-06浏览次数:2079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一、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原则上只提供为教师在课内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二、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在各个分院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三、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严禁在投影机关机前强行关闭电源(烧灯泡价3600元),严禁用光驱直接播放VCDDVD片。

四、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如果需要安装特殊的或不常用的软件,请教师自己提供,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联系。

五、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上午第四节课、下午第二节课的老师有责任锁好门窗。保持展台干燥,以防多媒体器材浸湿,烧毁器材。

六、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在座位上乱写乱画。 严禁在多媒体教室抽烟 、吃东西;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七、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应提前10分钟开门,以保证教学秩序;并要经常检查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遇无法修理故障及时上报领导,请示处理意见。及时为上课老师提供技术指导,保证上课正常进行。

八、多媒体教室管理员负责监督每日多媒体教室的清洁卫生工作,设备及教室安全的检查,,关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00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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